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尧都区南街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

 

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市、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,为进一步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,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,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,特签定2008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。
一、增强安全意识,明确安全责任
1、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,要切实树立“安全大于一切,责任重于泰山”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,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。
2、经常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,使员工全面掌握防火、防爆、防毒、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。
3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消防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特行许可证等相关证件。
二、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网络
 1、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,设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,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;30人至100人的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,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。建筑施工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的企业,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部门和专职人员。
2、从业30人以下企业和个体门店,确定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。
3、学校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两名,组建安全监护队,确保校园安全,并对校门200米以内地段的学生安全进行监护。
4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,作业班组长对安全生产、经营负监管责任。
5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及特行人员要及时参加培训,必须持证上岗。
6、个体门店也要有安全管理员。
三、健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
(1)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。
(2)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力量配备机制。
(3)安全培训制度。
(4)安全生产公告制度。
(5)工伤保险制度。
(6)安全生产档案制度。
四、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
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,安全生产设施配制到位,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
五、采取措施,消除事故隐患
1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,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。
2、对安监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及时整改并回复。
3、制定安全生产预案,发生事故及时上报,并按预案采取救援措施,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。

南街办事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约企业(单位)

(公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公章)     

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字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七年十二月

分类:本级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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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4-29 13:32